|
(三)残疾与康复:
在康复工作中根据残疾人残疾程度的轻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对策:
1.对于只有组织结构和/或功能上的缺损,而尚未影响至社会生活功能者,应积极进行临床治疗和康复功能训练,以防止功能障碍的出现或发展。
2.对有个体生活能力障碍,但尚未影响至社会生活功能者,应进行各方面的康复治疗、教育和训练,发展其代偿能力,或以器具辅助补偿能力的不足。
3.对有严重残疾,以致造成社会生活能力障碍者,除进行康复治疗外,更重要的是在社会层次上调整和改变其生活,学习和工作条件,以利于残疾人重返社会。
三种程度不同的残疾康复处理见表1-3-1。
表1-3-1 残疾的康复对策
|
组织结构和/或功能缺损 |
个体日常生活自理障碍 |
社会生活能力障碍 |
康复对策 |
| 残损Impaiment |
+ |
_ |
_ |
临床治疗,康复治疗 |
| 残疾Disability |
++ |
+ |
- |
康复治疗,功能补偿,增强补偿 |
|
残障Handicap |
+++ |
++或+++ |
+ |
环境改善,调整及适应(家庭、工作、社会的环境) |
二、现代医学模式与健康
1977年世纪卫生健康会议提出:各政府和WHO下一个十年主要目标是到2000年世界上所有居民达到一个健康水平,即使他们进入一个社会经济丰富的生活。按照世界卫生组织下的定义,“健康是指在整个身心和社交的完好状态,而不仅仅是没有患病或体弱状态”。这个定义强调了全面的和功能上的健康,这个概念与现代医学在病因学、病理学和治疗学上的新模式互相呼应(见表1-3-2)。
表1-3-2 现代医学新模式与旧模式比较
|
旧模式 |
新模式 |
| 病因学 |
生物-疾病 |
生理-心理-社会-疾病 |
| 病理学 |
病因-病理-症状 |
疾病-功能缺损(残损)-残疾-残障 |
| 治疗学 |
|
病理治疗 控制疾病 |
| 抗生物治疗 |
症状治疗 消除症状 |
| 症状治疗 |
功能治疗 恢复功能 |
| (身体) |
(身体、精神、社会) |
现代医学新模式认为除生物学因素外,心理、精神、情绪和社会因素都可致病,因此在预防疾病时,不能忽视控制社会和心理的因素;不仅要重视疾病的形态学变化及其引起的疾症,也要重视功能的恢复,因此在治疗上不仅要消除临床症状,而且要预防和恢复功能上的缺损,不仅要使用对抗生物学因素的方法,而且要使用调整和矫治心理、精神情绪和社会因素的方法。以健康的新概念和医学的新模式作为理论基础,可以指导康复治疗的三大原则,即功能训练,全面康复、重返社会。这些原则反映了在医疗上和保健上的新理论和新观念。 上一页 [1] [2] [3] 下一页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