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第二章 康复功能评定
功能检查和评估是康复医学的重要内容。一般经过临床科室的诊治后,患者的伤口、病都有了明确的诊断,但临床科室对患者的功能状态一般不作详细评估。而功能评估对指导康复治疗、判断疗效及预后都有实际意义,因此对功能障碍的患者首先要进行全面的功能评估,并要贯穿康复治疗的全过程,即评估→治疗→再评估→再治疗…→出院时最后评估。
本章介绍功能评估的主要内容和常用方法。
第一节 运动功能评定
一、肌力评定
(一)手法检查及分级
临床常用的手法检查及肌力分级法系K.W.Lovett于1916年提出,以后具体操作续有修改,但其原则未变.此法使受试肌肉在一定的姿位下作标准的测试动作,观察其完成动作的能力。由测试者用手施加阻力或助力。肌力分级标准见表(2-1-1)。
表2-1-1 肌力分级标准
| 测试结果 |
Lovett分级 |
M.R.C.分级 |
Kendall 百分比 |
| 能抗重力及最大阻力运动至测试姿位或维持此姿位 |
正常(Normal,N)
正常-(Normal- |
5
5- |
100
95 |
| 同上,但仅能抗中等阻力 |
良+(Good+,G+)
良(Good,G) |
4+
4 |
90
80 |
| 同上,但仅能抗小阻力 |
良-(Good-,G+)
好+(Falr+,F+) |
4-
3+ |
70
60 |
| 能抗自体重力运动至测试或维持此姿位 |
好(Fair,F) |
3 |
50 |
| 能抗自体重力运动至接近测试姿位,能在消除重力姿位运动至测试姿位或加小助力能运动至测试姿位 |
好-(Falr-,F-) |
3- |
40 |
| 能在消除重力姿位作中等幅度运动或加中等助力能运动至测试姿位 |
差+(Poor+,P+) |
2+ |
30 |
| 能在消除重力姿位作小幅度运动或加较大助力能运动至测试姿位 |
差(Poor,P) |
2 |
20 |
| 可见到或扪到微弱的肌肉收缩或肌腱活动,无可见的关节运动 |
差-(Poor-)
微(Trace,T) |
2-
1 |
10
5 |
| 无可测知的肌肉收缩 |
零(Zero,O) |
0 |
0 |
测试操作的一般程序是先将肢体放置到适当姿位,以便当待测的肌肉收缩时,能使远端肢体在垂直面上自下向上运动。必要时由测试者用一手固定近端肢体,然后令试者尽量用力收缩被测肌肉,使远端肢体对抗自身重力作全幅度运动,如能完成,说明肌力在3级或3级以上。应用测试者的另一手在运动关节的远端施加阻力,根据受试者能克服的阻力的大小来判定肌力为4或5级。不能承受外加阻力则为3级。如不能克服重力作全幅度运动,则应调整体位,将肢体旋转90°,使肢体在水平面上运动以消除重力的作用。测试远端肌肉时可稍托起肢体,测试近端肌肉时可在肢体下放置光滑平板,或用带子将肢体悬挂,以消除磨擦力的影响。在此条件下能完成大幅度运动,可判定为2级肌力,如仅有微小关节活动或未见关节活动,但可在主动肌的肌腹或肌腱上扪到收缩感,则为1级肌力,扪不到收缩感觉为0级。在测试3级以下肌力时,为了避免改变姿位的麻烦,也可施加助力,根据所需助力的大小判定为2级或1级肌力。
此法虽有分级较粗略,评定时也带有测试者的主观成分等缺点,但应用方便,可分别测定各组或各个肌肉的肌力,适用于不同肌力的肌肉测试(很多器械测试仅适用于4级以上的肌力测定),故广泛应用于临床医学及康复医学实际工作。 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7] 下一页
|